
中访网数据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核心内容为:被告金通灵公司需向叶小明等43,269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共计约7.75亿元,并承担相关费用。然而,判决书同时指出,针对包括光大证券在内的其他25名被告的民事赔偿责任诉讼请求,法院将继续审理并另行作出裁判。
光大证券在本案中作为金通灵公司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被列为26名被告之一。此次判决仅明确了首要责任方金通灵公司的赔偿义务,而未对光大证券等中介机构的责任与赔偿金额作出最终认定。公司公告表示,鉴于其最终涉诉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正规炒股平台app,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案涉及投资者人数众多,赔偿总额巨大,后续对其他中介机构责任的认定将对资本市场中介机构的履职规范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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